长江流域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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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长江流域进行全流域的系统保护与治理成为了最新发展动向之一。在2024年全国两会中,“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的重要议题再度引起热议。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国家须加强长江流域司法保障建设,将司法置于推进长江流域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剩余81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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