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的创新:价值旨归、理论匡正与实践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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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必须坚持”重大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本期继续开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专题,邀约教授团队、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卜祥记教授团队,分别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以人民为中心”相关学术话题展开研讨,现刊出有关成果。(剩余2153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