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攻防兼备的美国“长臂管辖”反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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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长臂管辖”本是美国民事诉讼中对人管辖的一种特殊情况,强调法院在民商事案件中可以依据“最低限度联系”,对本没有管辖权的州外个人和实体实施管辖。随着美国逐步把“长臂管辖”从国内推行至国际社会,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不断扩大。从本质上看,“长臂管辖”是一种单边域外管辖和霸权主义行径,严重侵犯了对象国的主权和国家利益,粗暴践踏了国际法、国际秩序以及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剩余251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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