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背景下长江上游流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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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长江上游流域涉及青海、西藏、重庆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内跨界河湖数量众多。长江上游管理保护存在碎片化治理现象,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利于整个流域的现代化治理。在系统梳理长江上游流域多元主体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长江上游流域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即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多元主体协同、规划协同、发展与保护协同方面,不断健全“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统筹长江上游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理保护目标要求,不断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共筑上游生态屏障。(剩余809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