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休闲渔业法立法建议


打开文本图片集

我国公民有“ 娱乐性游钓”的权利,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其内涵和外延,没有规定娱乐性游钓的规则和违反规则的法律责任,加之野生鱼纲动物资源(不含保护动物)的所有权也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导致诸多问题出现。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野生鱼纲动物的归属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

我国的鱼纲动物资源丰富,但野生鱼纲动物资源(不含保护动物)的归属没有法律规定。(剩余1978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