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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全面创新改革四大重点任务

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正式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要求深化推进创造性、引领性、务实性改革。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和协同化,坚决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剩余22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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