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纠纷解决机制与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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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第71条揭示了提单的三大种类(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无记名提单)和三大功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取货物的收据和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提单既是重要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单证,又是重要的国际货物贸易单证。厘清提单性质有助于准确界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解决当事人争夺提单或提单项下货物或货物控制权等纠纷。(剩余93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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