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协定的规则困境与转向
——涉气候ISDS视角

打开文本图片集
20世纪以来,气候变化开始全方位地影响着人类生存,由此在国际投资领域引起的显著问题是:由于国际投资介入的是被投资国的整体环境,东道国或因自身“气候雄心”,或因国内败诉结果而采取的气候治理措施,都将导致外国投资者现有利益的减损,引发双方涉及气候变化的投资者——国家争端仲裁(ISDS),即若投资者将该措施诉诸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或其他国际投资仲裁机构,一方指责对方违反国际投资协定,另一方声称其是出于气候保护目的,双方以气候措施与投资为争议焦点的案件。(剩余431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