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电影保藏与修复实践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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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逐步建立起由国家主导的影像资料储存和档案管理模式。1950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文化局就发布了关于没收及发还电影“拷贝”的决定,召开了电影企业的座谈会。①当时主要聚集于上海地区的民营电影公司完成了公私合营的改造,电影胶片收归国有,存储在各大电影制片厂。但是,真正有明确保护意识的、全国性的影像保护和修复工作始于中国电影资料馆的成立。(剩余114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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