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公司如何做减资?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2024年2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就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新要求进行落实。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剩余3126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