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还需要隐私权吗?
——比较宪法层面的考量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数字化行政的法律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23BFX009)、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预研究项目“数字政府背景下的公民权利保护研究”(项目编号:2023ECNU-YYJ024)阶段性研究成果。
王正鑫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内容提要:隐私权曾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宪法基础,当个人信息受保护权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宪法基础,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在宪法秩序中的功能角色需要得到恰当处理。(剩余2653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