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建立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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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达州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驻达机构要建立大事记辑录制度,按时向市地方志办报送本部门(单位)大事记,市地方志办牵头做好《达州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纂工作。(剩余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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