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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给“新冠”重命名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简称新冠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这表明,卫生管理部门充分考虑了来自科研机构和临床的大量证据,对防疫政策做出了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当然,现在还有大量研究在揭示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病毒)的性质、结构、毒理、侵害部位和传播途径等,这些研究结果表明,不仅新冠肺炎应当改名,新冠病毒的命名也值得商榷。(剩余19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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