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工智能系统法律风险规制
——以欧盟《人工智能法》为例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25)05-0086-17
一、问题的提出
人工智能系统作为颠覆性的科学技术成果,从设计开发、投放市场到投人使用的全部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例如在人工智能系统引导科研驱动方面,有学者[1持有如下观点:人工智能具备独立且成熟的科研驱动逻辑,在赋予科学研究以新前景的同时,也存在诸如道德失范、责任模糊等驱动风险;为了降低驱动风险与提升驱动韧性,需要对于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与应用进行规制。(剩余2909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