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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用好“四议一审两公开”的三个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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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决策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在乡村治理中,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是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剩余20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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