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展的贯彻婚姻法运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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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3月,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全国范围发起了贯彻婚姻法运动月的群众运动。运动月虽然仅限于当年3月,但其前因可追溯至数年前,影响深远。在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时候,回顾这场群众运动的历程,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运动月的前奏曲

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命令,规定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当年5月1日起实行。(剩余57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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