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拾遗记》引发的“一纸”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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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的《拾遗记》一书性质难以确定,《隋书 ·经籍志》收录于史部之“古史”类,《旧唐书 ·经籍志》置于“列代故事”之中,《新唐書 ·艺文志》置于“杂史”之中,《宋史 ·艺文志》将其列入“小说家”行列,现当代学者沿袭了“宋志”的看法,称其为“古体小说”。“古体小说”的边界虽然很模糊,但大约指它所记之事恍惚怪奇而不可信,即使作者记录之时,主观上抱着写实的愿望。(剩余73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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