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適時修法適應大數據時代 不斷加强監管和執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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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注意到澳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沿用長達十多年,未必能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步伐,而且因應現代科技及互聯網的迅猛發展,亦帶來個人資料保護的新問題。您認為都存在哪些問題?應如何完善規範,使之適應社會發展的步伐?
澳門金融法律學會崔天立理事長:由於科技技術所帶來的便捷性,使用者可能會因而缺少考慮到個人資料可能會被侵犯所帶來的風險,現時法規法制確切存在個人資料保護的新問題;然而,另一方面資料當事人也需要與時俱進提高其對個人資料保護的認識。(剩余298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