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困境及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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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等紧密联合合作,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引入现代化管理模式、科技创新和市场化运作,形成的新型组织形式,从而发挥其带动农户增收的效应。相比传统的小农户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具备较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转型,同时也能降低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整体效益[1]。(剩余45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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