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赋能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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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我省正处于城乡深度融合的关键时期,亟须通过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新动能。2023年以来,我省部署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张家口市宣化区、张北县等3个试点县区,坚守土地集体所有和建设用地性质两条底线,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实现了颁发全省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完成首笔该类用地抵押贷款业务等全省多项首个突破。(剩余127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