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共水域社会治理研究

——以太湖水域政区调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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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49年后设置的水域政区,是中共水域社会治理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1958年至1961年,统一管理太湖的水域政区以及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制度,切断了太湖渔民与沿岸各地的社会经济联系,渔民纷纷流出。1961年后,分县设置的水域政区与调整后的集体化制度相结合,将渔民组织起来,并恢复了水陆、渔农联系。(剩余228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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