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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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了神经病,确切一点,用专业术语讲,叫精神病。

发现我得这个病的不是别人,是我的同事王勤。王勤只是个刚毕业不到两年的小姑娘,二十五六岁,长得还算说得过去,衣服光鲜时尚,小眉小眼也画得花俏艳丽。她上了班,屁事没有,摸过几个一次性纸杯套上,倒上大半杯水,再从包包里拿出个精致的小化妆盒,我以为她又要搽胭脂描眉,谁知道不是,人家讲究,兰花指一挑,从里面捏出几朵玫瑰花出来,往纸杯里一投,准确无误地定格在水中央,像湖面上飘荡的孤魂、无助的落英。(剩余16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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