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实施监测评估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
——以山东省及典型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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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128/ji.sn.1672 6979.2025.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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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1]。省级主体功能区是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落实,是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板块[25],对省域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起着基础指导约束作用[67]。(剩余1112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