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监察规范性文件实体性规则的备案审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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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了实现监察全覆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立法层面逐步下沉到地方监察规范性文件。从地方监察规范性文件的性质上来看,由于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贯彻不到位;地方监察规范性文件的体系性缺失;监察实体性规则的适用性模糊以及地方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缺位,导致实体性规则在数量和质量上远不如程序性规则和组织性规则。(剩余173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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