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事权划分视角下流域生态治理的法治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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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流域生态治理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晰流域生态治理中的央地事权配置是重要基础和保障。我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已为流域生态治理提供了一般化的央地事权框架,但未能回应流域的复合空间系统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专门流域立法虽初步划分了特定流域治理中的央地事权,但囿于条款的原则性,具体事权划分不清晰、中央与地方流域协同治理难以操作等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剩余102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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