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莫大于欲得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维元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打开文本图片集
李维元,男,1964年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县新华桥镇中学教师;石嘴山市平罗县政府办干部;平罗县科技局党支部书记、科协主席;平罗县地震局局长;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剩余364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