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盐商报效与淮盐疲敝关系初探

——以淮北盐法改革前为参考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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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盐向为国家的重要税源。淮盐税收由产盐人所交的灶(场)税、盐商买取“盐窝”(即食盐专卖权)时一次性所交的“窝费”、贩销淮盐时所交的商税和其它杂项费用等构成。但自清顺治朝起,盐商又兴用白银向朝廷、官府报效以示感恩。有意味的是,淮盐商人(下称“淮商”)的这种报效伴随着康乾盛世而勃兴,却又随着淮盐疲敝渐至偃息。(剩余70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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