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工智能辅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要:我国行刑双向衔接存在“有案不移”的主要原因是,以行刑衔接标准判断案件是否移送的实际判断者与终局裁判者的分离。借助人工智能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升级为智能化信息平台,并将衔接标准嵌入其中,以智能化信息平台来辅助、监督执法人员移送案件才能有效实现行刑双向衔接。人工智能辅助行刑双向衔接具有技术与现实可能性,但存在削弱执法人员执法自主权与责任的风险,化解的方法在于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地位,价值判断问题由执法人员实质、终局判断。(剩余15301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