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宣言》起草者再辨析

——以陈独秀、李大钊对“社会”概念的使用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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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于1920年11月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宣言》这一文件的起草者,学界众说纷纭,现有研究一般认为文件起草者应非陈独秀。不过,从陈独秀、李大钊对“社会”概念的使用来看,陈独秀不仅很早便将革命的目标确定为建立一个“新社会”,在一般语境中更既使用指向宏观整体,包含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社会”,又不排斥同时使用与政治、经济并列的“社会”。(剩余146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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