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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环境特征”的辨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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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使用环境特征”在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并无明确规定。自“岛野诉日骋”案之后,涉及“使用环境特征”的专利侵权纠纷时有发生,各级法院基本上遵从“岛野诉日骋”案的裁判要旨,但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使用环境特征”的辨识仍然见仁见智,影响社会公众对这类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确定的合理预期。值得注意的是权利要求(特别是产品权利要求)撰写或审查中,为何将请求保护的主题(对象)以外的特征写入,法院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如何辨识“使用环境特征”,特别是当权利要求撰写中某个特征与其他结构特征并列出现时,如何准确理解发明撰写人的本意,精准辨识“使用环境特征”,在“岛野诉日骋”案后的今天,更加值得业内认真回顾、探讨与思考。(剩余150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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