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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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号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剩余4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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