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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企业如何计提加计抵减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 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剩余29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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