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典型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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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其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合伙制、个人制等,以合伙制为主要形式。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包括合伙人律师和非合伙人律师,身份不同导致其取得收入的性质不同,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也不相同,前者采取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原则,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者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由律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25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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