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好商量”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以洛阳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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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以来,人民政协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地政协贯彻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求,积极拓展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新路径、新方法,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实践。(剩余144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