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化意向之综合充实的现象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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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意识行为可以区分为客体化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认识一个对象就是充实一个含义意向,一个意向得到充实,就是这个含义意向与直观达到了一致或相合。客体化行为是通过行为意向和含义充实之间的充实综合而得以统一的。客体化行为可区分为直观行为与符号行为,前者不是表述性行为,后者则是;符号行为虽然有别于直观行为,但可以某种方式合而为一从而构成相即性认识行为。(剩余164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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