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广播电视融合转型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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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在通信业与广播电视业日益融合的发展趋势下,法国开始推进传统媒体转型。2004年,法国对原有《视听通信法》进行修订,改为《电子通信及视听服务传播法》,将“电子传播”定义为“通过电子途径播出节目、传输或接收文字、声音和图像信号,具体途径包含有线网、固定和移动电话网、地面无线广播网和卫星广播网”,为三网融合奠定了法律基础。(剩余116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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