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管名录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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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管名录;信息系统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铀、钍等天然放射性核素广泛存在于各类矿产中,伴随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这些放射性核素以气、液、固的形式进入空气、水体和土壤环境中,引起环境辐射水平的升高,影响人类健康[1] 。2003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明确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提出了监管要求,并给出伴生放射性矿的定义是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等)。(剩余762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