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驱动型经济垄断机理剖析与法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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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驱动型垄断核心在于平台企业通过技术、资本优势构筑数据壁垒,利用网络效应与算法强化市场势力,具体表现为市场准入壁垒、算法价格合谋及扼杀式并购。对此,需构建以“威慑与救济并重”为核心的规制体系,优化“强制数据开放”路径,通过源头数据收集限制、分层数据共享及强化用户数据赋权等措施,平衡数据效率与竞争秩序,并推动反垄断分析范式向质量、创新维度转型,实现数字经济创新与公平竞争协同发展。(剩余66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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