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体系的律师服务

——以英国及中国香港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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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后经济复苏、国际经济及政治环境的复杂化,国际经济秩序面临重构,国际或涉外贸易中的争端必会增加,因此了解境外律师服务基本特点,很有必要。

作为中国外贸的重要门户,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的法律别具一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八条,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该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剩余25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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