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汉武帝统治初期,“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面对诸侯国尾大不掉之势,若冒然直接实施“削藩”政策,势必会导致藩王的反抗与战争,甚至还会因此动摇国家统治基础。当时,汉武帝既要加强中央集权,又要巩固和发展地方经济,最终于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初,采纳大臣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其嫡长子只可继承封地的一半,由其他子弟分割剩下的封地为列侯,归郡统辖。(剩余643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