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工业企业更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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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业企业;土壤污染;初步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城市更新建设的过程中,需保证原地块的历史活动不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在改造方案通过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并在“三旧”供地前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报告和环保部门的土壤意见须作为“三旧”供地审核材料之一;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三旧”改造地块,不予以供地。(剩余32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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