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政策对企业短债长用的影响研究
——基于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政策的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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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4-910X.2025.08.007 [中图分类号]F270.7;F276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同年贵州省正式获批为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2016年,上海市、重庆市、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京津冀地区,珠三角地区、沈阳市等相继获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简称大数据试验区)[1]作为促进生产力跃迁、刺激资源要素快速流动和高效匹配的重要数字经济政策,其引发的产业结构升级[2]、要素配置优化[3]、区域共同繁荣[4]等宏观效应被学术界广泛探讨。(剩余1683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