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示范区环境司法一体化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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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历来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亦是我国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先行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生态绿色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长三角生态绿色示范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核心地带,其范围包括,横跨沪苏浙三省(市),属于跨省级区域。(剩余75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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