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商事仲裁一体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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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长三角商事仲裁协同机制自成立以来在跨区域庭审、仲裁制度改革、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成效显著。但当下仲裁协同机制面临脱逸于实质而停留于形式的危险,表现为“三省一市”仲裁协同具体措施缺乏,使协同停留于框架层面;商事仲裁程序协同缺乏上位法依据等方面,进而制约长三角商事仲裁协同的有效推进。(剩余62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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