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村规民约:功能、类型及生成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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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村规民约是国家法律认可的合意性社会规范,它具有规范再生产能力,其内容增减不受严格立法程序限制,只需经过村民集体同意即可,能同时吸收习惯法和国家法,具有较强规范融合性及内容更新性,对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基层治理现代化是指市场、行政和城市化三大现代性要素下沉至乡村引发的基层治理事务和治理机制革新。(剩余154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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