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属性与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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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公共数据开放的重要内容,具有正当性,包括统一与分散两种授权模式,并分别对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方式与特许经营方式。公共数据特许经营存在公共数据授权范围不清、被授权主体范围不明以及责任承担机制不明等问题。在公共数据授权范围方面,应建立“数据收集—数据登记—数据授权—数据流通”四个阶段的标准化流程。(剩余186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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