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订立遗嘱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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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李某某与魏某甲共生有二子,即大儿子李某乾、二儿子李某坤。李某某于2015年去世,其生前未留有遗嘱。魏某甲于2019年立下遗嘱,内容为:我居住在201号,三居室一套的住房;在我百年以后,该住房归两个儿子使用,李某乾使用东侧两间住房及相对应的院子;李某坤使用西侧一间住房及对应的院子……立证人魏某甲,证明人李某坤、魏某乙(系魏某甲的弟弟)。(剩余30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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