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质量评查中“尽到应尽审查义务”的实践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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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明确将“尽到应尽审查义务”列为案件处理结果错误评定档次的例外情形。但在当前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实践中,对该例外情形理解和运用存在一定偏差。立足“每案必检”工作要求,亟需构建以客观公正为履职准则,以全面、实质、审慎、规范审查为支撑的系统化案件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以高质效检察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剩余39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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