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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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指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学校在市委教育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进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优势,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剩余44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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