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儿科护理门诊出诊护士外用药处方权 态度和需求问卷的编制及信效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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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2102/j.issn.2095-8668.2026.02.008

护士处方权是指护理人员在临床实践过程中被授予开具药物处方和相关医疗检查等具有法律效力医疗文书的权利[1-2]。2022年6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并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首次为持有专科护士证书的护理人员提供了在护理专科门诊或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具检查、治疗申请单以及外用类药品的权力[3-4]。(剩余80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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